報稅申報股票交易時, 如果股票賠錢賣, 每年有US$3000可以抵稅, 如果賠超過$3000, 超出的部分可以留到下一年(Carry Over)繼續抵稅, 最多可以延伸五年. 也就是說, 如果賠$15000, 那就可以分五年抵稅, 如果不幸賠錢超過$15000, 而且後面這四年股票投資都虧錢, 那超出$15000的部分就只好自認倒楣了.
在申報每一筆交易時, 如果是賠錢, 像TurboTax就會詢問是否為Wash Sale? 如果以下兩個條件都符合就算是Wash Sale, 這種股票賠錢就不能抵稅: (1) 賠錢出售股票時, 還持有該檔股票 (2)賠錢出售該股票的前後一個月曾經買入該檔股票.
有些人有這樣的經驗, 假設買進ABC股票100股, 每股$40, 買進之後股票繼續下跌, 幾天後再買進100股, 每股$30來降低成本, 再過幾天之後股票反彈回$35, 這時候賣掉100股獲利, 再過幾天, 股票繼續反彈至$38, 這人就把剩餘的100股賣掉.
假設用的是FIFO (First In First Out), 不計交易佣金及證券交易稅
第一次賣出100股, 股價$35, 總金額$3500, 成本每股$40, 總成本$4000, 理論上是賠$500, 但是因為剛好符合Wash Sale, 所以這$500不能抵稅(Capital Loss)
第二次賣出100股, 股價$38, 總金額$3800, 成本每股$30, 總成本$3000, 賺$800, 這$800要扣資本利得稅(Capital Gain)
這種情況如果用的是LIFO (Last In First Out), 會不會比較好?